根据《2023年荆门市教育局专项招聘教师公告》要求,为做好2023年荆门市教育局专项招聘教师体检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于11月25日上午7:00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建议带现金)。
2.考生集中后,将通信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随同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3.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防护。为准确真实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情况,考生近段时间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抽烟不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包括水、饮料)。女性受检者月经期暂缓做妇科及尿液体检项目检查,妊娠期考生暂缓做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检查。女性考生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经期结束和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4.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聘用。
6.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7.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考察工作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一)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产生。
(二)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察上报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及直系血亲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考察对象《个人自传》,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自我鉴定、家庭主要成员、社会主要关系等,自传要求500字以上。
3.银行征信(考察对象本人去银行办理)。
4.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考察对象网上查询打印)。
5.用人单位考察组撰写《综合考察报告》。
荆门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3日
原始标题:荆门市教育局2023年专项招聘教师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mrsks.cn/jm/002/002002/20231113/9386147d-fad2-445a-bf0d-58d4d0dc71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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