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党建引领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0〕35号)和十堰市、丹江口市《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面向我市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程序,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落实专编专用,坚持激励关爱,引导、激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二、招聘对象
丹江口市城区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基层、懂社区、爱群众,在社区岗位实绩突出,愿意扎根社区工作;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处于就业年龄段且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达6年(任职时间可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其中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到基层其他岗位工作造成任职时间中断或在不同社区任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时间、村改社区的党组织书记的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连续计算;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负责,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资格进行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地点: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6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联系电话:0719-5213039)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认证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应提供其所在社区任职的有效证明。
(3)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2寸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丹江口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街道党委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核考察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和内容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考察。
(一)组织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不另行公告)。
(二)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具体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丹江口水都网(http://www.hbdjk.com/)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名至签订聘用合同期间,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所有信息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3、本方案中涉及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719-5213096;市人社局0719-5213039。
附件:《丹江口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中共丹江口市委组织部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