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面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新洲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根据排名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武汉市新洲区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11月4日,上午8:30开始,为期1天。
(二)面试地点: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长江楼(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道306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教育、卫生岗位突出专业特点)。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为12分钟。
四、面试程序
(一)进场。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于考试当天7:20开始进场,8:00考点大门关闭,未进入考点大楼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签到及抽签。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所携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后,签到、抽签,并按抽签情况至相应候考室候考,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四)听分。面试完成后,按程序在面试室内公布面试分数,考生听分后在《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五)成绩公示。当天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示栏张贴相关岗位的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
(一)集中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面试得分。集中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集中面试成绩×60%。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武汉市新洲区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熟悉考试安排、纪律等相关要求。
(二)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未达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采取加试,加试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八)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89350102。
附件1、武汉市新洲区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武汉市新洲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doc
武汉市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原始标题:武汉市新洲区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hxinzhou.gov.cn/xxgk_29/xxgkml/zlzk/202310/t20231030_22899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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