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关于运动员保障和职业转型工作要求,满足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体育人才的需求,促进襄阳市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升级发展、跨越发展,全面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人才办同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紧缺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具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附件1),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二)岗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指定专人承担。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予以退回并说明具体理由,或要求报考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提供的《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三、考试
考试环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比例
此次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如报名人数过多,可根据情况增加考试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3个岗位拟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若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只能选择1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成绩与排名
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划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运动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运动等级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具有资质的医院体检。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单位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开招聘结果备案。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开招聘结果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岗位表.xls
附件2:襄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