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决定开发15个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2023届(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公益性岗位范围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岗位期限
公益性岗位设置期限不超过3年。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携带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519室)报名,或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jjy_sybxik@tom.com
六、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0月31日17:30后报名的,不再受理。
七、资格审核
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认定。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是否有单位参保缴费记录,是否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包括股东),是否正在享受其它就业创业政策,是否存在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其它情况。
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考核通知在潜江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考核通知为准。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录用人选,成绩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九、成绩公示
根据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经双向选择,在潜江市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安置的,予以安置。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安置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安置。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安置,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安置。
咨询电话:0728-6250386
附件:潜江市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原始标题:潜江市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jrsks.cn/qj/002/002002/20231010/f256b8d4-7bce-4f29-8718-d14908cd2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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