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2023年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早上7:30以前到十堰市文化广场集合(市府路9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中性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收费42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4.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5.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张湾区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相应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考生需提供的考察资料包括:①张湾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2023年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察表(附件2);②考生近6年个人总结(不少于1000字);③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④考生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政治表现材料⑤考生所在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⑥湖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录用登记表(附件3)(聘用单位及体检、考核结果先不填写);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
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及需提供的考察资料上缴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7:00以前。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并告知。
咨询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719-8652990(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1.张湾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2023年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2.张湾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2023年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察表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原始标题:2023年张湾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wxww.net/show-13-2093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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