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我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承担所任教学计划内一门课程能力的教学人员和拟聘教学人员。
(三)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在医院与学校有人事隶属关系。
②申请人系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在编在岗人员并具备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近两年来承担有临床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具体要求见附件4)。
凡有犯罪记录者,一律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受到相应处分或处理,并且处于处分处理影响期内的申请人,暂不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9月16日至9月2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网 :http://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申请人要牢记报名号、密码信息。
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小于190KB),须与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版、白底证件照)。
网络报名时“工作单位”栏,必须填写为“武汉科技大学”(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增加或删减);“现从事职业”栏,填写“在职教学人员”;“任教学科”请填写至二级学科,并且不能出现“**类”选项例如:工学---机械类---工业工程,填写 “工业工程”;辅导员老师统一填写:法学--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本人简历”部分,包括学习和工作,从高中阶段填写至今。
(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9月18日—9月28日(有效工作日)
确认地点:学校人事处1517办公室(青山校区主楼15楼)
(三)现场确认材料
1、网上报名,下载《个人承诺书》打印、签名、拍照上传。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最高学历查询结果一份(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不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 认证);境外学历请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复印件。(网报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提供相应证书);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专任教师在岗证明(教师类职称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教师岗位调令等任选其一)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属医院的申请人需由所在医院人事部门统一出具在编在岗及聘用合同起止时间等证明材料;
6、教学课表(一个学年及以上)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专职辅导员课表由学工处提供,加盖学工处公章;
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由医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提供课表(不含社会培训讲座类),课表分别由上述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8、体检表(指定学校附属天佑医院出具)(附件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贴1寸登记照片,体检结论医生签字并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 咨询电话:51228567)。
9、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附件),博士、教授、副教授可免试。
(四)认定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认定材料。(专职学生辅导员向学工处提出申请);
2、各学院(部)负责对申请人员的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其中,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处盖章)上加盖单位公章;
3、硕士学历人员提交的《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须填写姓名、试讲标题,同时至少三位测评专家签名,单位盖章;
4、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和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同底),到人事处(主楼1517)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系统无法验证的及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需要补发或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原证书持有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4)原件二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往年审批通过的,一般在个人档案)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本人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单位、报名号)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四、教师资格证书办理周期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由湖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统一制作并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预计在今年12月底之前办理完成。
申办过程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童浩 电话:68862406
附件1:2023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docx
附件5:湖北省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pdf
原始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c.wust.edu.cn/info/1371/6471.htm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