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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恩施建始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6:55:38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恩施州2023年秋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7:00—9月25日17:00;

2.资料提交时间:9月18日9:00—10月7日17:00,通过“建始县教师资格‘零跑腿零接触’便民服务系统”提交资料(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

3.体检时间:9月14日—10月7日。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建始县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初步审查后集中上报恩施州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对象

 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认定条件

1.学历

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视为合格学历)。

②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类别、其他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体检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本次体检医院为建始县人民医院、建始县中医院,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并合格。体检费由本人承担,直接交纳到医院。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2.报名

在我县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账号登录并报名。

(1)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建始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建始县教育局”。

(3)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

(4)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正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电话号码,并在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之前确保通讯畅通。教师资格证书需邮寄的,“通讯地址”栏必须详细、准确。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材料申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依托“建始县教师资格‘零跑腿零接触’便民服务系统”,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请按以下流程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咨询电话:0718—3223371;QQ工作群:639151007)。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手机扫码或网页访问便民服务系统,先注册并填报,注册后账号和密码短信发送到手机上(见附件)。

2.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主页面,首先选择资格类型“初中及以下”或“高中及中职”,然后仔细阅读填报须知。

3.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佐证资料。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具体要求如下。

(1)身份材料。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人为建始县户籍的,上传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本人页>作为附件;属于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居住证原件作为附件),地址格式为省县/镇(乡)村组。

(2)照片。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2.5*3.5cm)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用于证书制作及电子证照使用),由认定机构统一印制。如因照片不合格(背景不符、模糊不清、比例失调)而影响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审核不通过材料(中国教师资格网中核验不通过的上传材料)。

①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②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及成绩查询页面截图(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扫描件(已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其他。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②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体检。

申请人在便民服务系统中选择体检医院,带1张证件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便民服务系统中上传一致),持个人身份证到选定医院体检。体检前主动向医院说明体检目的和申报学段,领取体检表填写基本信息,确认签字并粘贴好照片,体检结束即可离开。体检表最终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回存档。

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认定机构通知到申请人,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温馨提示:因医院星期六下午、周日、国庆假期不受理体检,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5.证书领取确认

申请人在便民服务系统中确认证书领取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为注册信息且不可修改。

①选择自取方式的,凭本人身份证到建始县市民之家一楼9号出件窗口领取“一证一表”。

②选择邮寄方式的,在系统中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建始县市民之家免费邮寄“一证一表”。

(三)审核认定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审批。认定进展情况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可查阅。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经“建始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建始县教育局审核认定通过并在建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js.gov.cn/)公示。

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恩施州教育局审核认定通过并在恩施州教育局官网(http://jyj.enshi.gov.cn/)公示。

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自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制发证书

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制好《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

特别提示:领取的申请表由本人存入人事档案。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建始县教师资格“零跑腿零接触”便民服务系统登陆路径

 

 


原始标题:建始县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sw118.com/tzggb9d3fdbc/2708462.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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