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共建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安置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的通知》(建编发[2023]23号)和上级下达中央企业岗位计划相关文件精神,我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共27名,设置拟安置岗位30个,其中27个全额事业编制,3个中央企业。现将拟接收安置岗位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件:《建始县2023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拟接收安置岗位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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