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提供 5 个岗位,计划招聘 15 人。
二、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城镇低保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
4.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5.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与笔试、面试或实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考试模式(笔试、面试、实操)及考试时间,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分数达到80分(含)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确定拟招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17-6359383(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