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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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网址:www.whptc.org)是此次招聘的公告发布和报名网站。应聘人员可在此网站查询招聘岗位信息,此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2月21日至2月26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每日17:00发布岗位报名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如年龄要求18-35周岁,则为198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的人员,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参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年龄放宽的要求以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和“备注”为准,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高级职称放宽年龄的,所学专业或职称对应专业应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应聘人员须具有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符合拟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也可以报考。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
国(境)外留学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除需要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指南》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一般应于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一致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
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须符合该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对有最低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岗位条件有其他限制的除外。例如:硕士研究生可以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岗位,但其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如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且符合岗位其他条件,也可以本科学士学历学位报考。若应聘人员为非应届全日制在校学生,则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预备技师(技师)班及高级工班毕业生的培养类型以毕业证注明为准。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性质确定,应聘人员可在报考前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毕业且尚未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至2024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1. 报考要求
现任且任职满3年的社区工作者,满足岗位有关条件的,经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审核、推荐,可报考社区所在区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的岗位。
除一般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曾受过撤职(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或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不符合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兼职任社区工作者的;
(4)由各级党组织从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到社区任职的。
2. 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社区工作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等材料向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提出报名申请。
(2)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按照申请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绩,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集体研究决定报名人员,对德才表现不好、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比较低的,不予推荐。
(4)各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组织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提交完整、准确、真实的报名信息。
(5)各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按时将《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及推荐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等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
(6)各区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审查,未经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推荐报名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审核通过。审核通过人员无需缴纳考务费。
招聘单位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专业条件,按照专业背景和岗位职责的匹配性,以保证招聘人员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适应性和胜任力为目的,进行专业条件的资格把关。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内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具体专业等情况确定。
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标准必须一致。
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不限”的,则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填报“专业介绍”,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专业方向、专业背景及所学核心课程的匹配性,对应聘人员专业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同一职位的专业取舍必须公平一致。
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应聘人员需根据所列的专业报考。
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真实可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工资清单(银行出具的银行流水清单)等。其中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报考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职称等需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关,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有较高等级职称证书的,可报考要求较低等级职称的岗位。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要求以第十五条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聘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起止时间由市、区教育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另行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办理入职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027-65608497。
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职称,必须是依照国家基本评价标准,经由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应聘人员通过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和《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规定的,可作为职称使用。考试报名采取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负责。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与考察时,需按职称认定的相关政策,确定应聘人员所具有的职称是否有效。
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1.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为报名无效,终止聘用程序;信息填报不全或不实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身份证号必须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码一致;注册库中的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应聘人员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身份证号错误,请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如果发现姓名错误,请登录后在“我的信息”中按照规定要求申请修改。
3.所填专业需与取得的学历证书保持一致。
4.报考教师、医生等岗位,填写职称、职(执、从)业资格时,注意标明学科、学段、执业范围等信息。
5.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奖项等条件可在报名表备注栏里作具体描述。
6.报考信息应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报名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7.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手机号或邮箱找回,也可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考试密码重置申请表》,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完毕后在线申请或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五楼)现场重置密码。
8.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具体操作步骤请参阅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办事指南”栏目中“武汉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操作指南”。
1.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下载地址为:https://browser.360.cn/ee/。
2.此次报名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先进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2dqkf7aiuOk0aiYQm00.shtml),然后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1.首先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号。
2.在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我的考试”,选择对应的考试名称。
2.审核通过后,点击报名流程中的“打印报名表”阶段,点击“进入”,打印报名表。
3.点击报名流程中的“网上缴费”阶段,点击“进入”。
4.确认缴费金额后,进入支付页面。
特别说明:由于网上支付存在延时,建议网上支付后过大约10分钟再查看缴费状态,不要频繁地点击支付,避免重复缴费。
拟办理免除考务费的人员,请于2月28日9:00至3月1日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我的考试”,选择对应的考试名称,点击报名流程中的“网上缴费”,在“网上缴费”环节在线申请免除考务费,按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原件图片或扫描件(彩色图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0kb),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应聘人员户口本照片;
3.应聘人员城市低保家庭2024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原件扫描件或农村脱贫户家庭档案卡、手册原件扫描件(JPG格式)。
4.审核部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027-82618011。
5.免除考务费在线申请流程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点击“办事指南”栏目,选择“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除考务费申请操作流程”进行查看。
特别说明:经过审核确认可免除考务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发送资料、所发送资料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不能获得免考务费的资格,需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同等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相应市级主管部门审核。上述人员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均含市域内外),不再加分。
1.加分对象:
(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截止计算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文件依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毕业生。截止计算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文件依据:《关于统筹实施我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3)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且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同等执行加分政策。(文件依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2.申请材料:
《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电子版(DOC格式)及签字扫描版(PDF格式)(表样见附件1、2)、《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报名成功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电子表格,手填无效)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1)“三支一扶”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等。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本人二代身份证、退役证、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安置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的《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扫描件。
3.办理程序:
申请加分人员在3月1日中午12: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前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以“加分申请+姓名+加分项目+原服务地/安置地”形式命名(例如:“加分申请+张三+三支一扶+武汉市**区”),审核部门负责审核人员信息和加分资格。逾期投递资料、所投递资料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人员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能获得加分资格。应聘人员关于加分资格审核的相关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审核部门。
4.审核部门邮箱及咨询电话:
(1)“三支一扶”人员
审核部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邮箱地址:whr027@163.com,咨询电话:027-83919128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审核部门: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学校部
邮箱地址:3217659958@qq.com,咨询电话:027-85499912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审核部门: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
邮箱地址:303081924@qq.com,咨询电话:027-82281320/027-82281323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设置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各区人资(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备案后,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成功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各区人资(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并申请退费,经市人社局商相关单位后进行调整。
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每个类别的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按5:5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细分为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两个类别;医疗卫生类(E类)细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
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后一个月左右,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将发布成绩查询公告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无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管理岗位人员按照公告的岗位定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后,方可聘至相应岗位。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期起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