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这样一种情况,你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七八年没有消息,后来你遇到了一个相好的,你想和你老婆离婚后跟她结婚,但是你老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你该怎么办呢?如果你学过民法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在民法中遇到上述情况,可以去法院宣告其死亡,死亡后,婚姻关系可以终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这个知识点吧。
一、宣告死亡的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下落不明满2年,因意外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没有时间限制。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原则上,为自然人离开居住地后失去音讯的第二天,如果是战争期间,为战争结束之日的第二天。法院在受理死亡宣告申请后,应当发初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原则上是一年,如果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且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3个月。
二、谁能申请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是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即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此之外,还可以是被申请人的债权或债务人,举例来说有人欠你的钱,他给你玩消失,达到宣告死亡的条件,你也可以去法院宣告他死亡。申请人没有先后顺序。
三、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被宣告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终止,被宣告人遗产继承开始。如果一个人被宣告死亡,但实际并未死亡,被宣告人在宣告死亡期间的人身、财产依然受到保护,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所订立的合同、遗嘱等,其效力不受宣告死亡影响。
四、宣告死亡的撤销
(一)如何撤销
如果一个被宣告死亡的人还活着,他要和一个利害关系人一同去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二)撤销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首先,被继承的财产要返还。依继承法取得被宣告人财产的,无论是直接取得还是间接取得,都应返还,可以返还的,能返还原物的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的应返还价值,无法返还的应适当补偿。举例说明,甲被宣告死亡,车A由乙继承,此时车A属于甲依继承法直接取得,如果没有变卖,应该把车还给甲,如果变卖了应该把卖的钱还给甲;若乙继承了车A后,期间死亡,车A由丙继承,此时丙依继承法间接取得车A,若车还在应将车还给甲,车已变卖把卖的钱给甲,如果实物价值均不在,应该给予甲适当补偿。
其次,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有两种例外,一是配偶再婚,二是配偶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申明不愿意恢复。举个例子,甲和乙是夫妻,甲经常打乙,后来甲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乙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后甲回来了,撤销了死亡宣告,甲和乙的婚姻关系不得自行恢复。
再次,在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收养关系有效,被宣告人在撤销死亡宣告后,不得仅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最后,若恶意陷人于宣告死亡,通过宣告死亡取得被宣告人财产,要返还且要附带孳息,并对被宣告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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